[公告]投诉建议管理规定

1.
投诉建议是论坛管理部受理论坛用户有关大苏州网站论坛内部的投诉、意见、建议等相关站务性问题的;

2.受理范围:
A.大苏州论坛范围内出现的网友与版主之间的矛盾、纠纷等问题; 
B.大苏州论坛范围内出现的网友投诉论坛设置、功能使用方面等问题;
C.网友对论坛功能设置、使用方面的意见建议;


3.发言规则:
A.网友纠纷请联系所在版版主进行处理,版主无法处理的可在此提出;
B.用户在进行投诉时应写清所投诉事件发生的时间、相关版面名称、相关ID及详细情况,并尽量给出与问题相关的帖子链接,方便管理员调查处理;
C.在管理员给出答复后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无需重复提交问题,对管理员处理结果有异议请跟帖提出;
D.发言请按照给出的格式组织内容,发言内容不得虚构或包含人身攻击,如发言被查实为恶意投诉,管理员有权对投诉人予以处理;
E.涉及论坛功能设置、使用方面的问题,申请版主或新开论坛等,直接与版主或是管理员联系。
受理范围无关的内容,管理员有权根据情况予以删除或转往相应版面;

4.处理流程:
A.接到用户提出的投诉类问题后,管理员给出回应并标注处理状态,同时联系相关管理员进行处理。

本规定即日起开始施行